2008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个人)儿童绘画项目须知

 

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的要求和安排”,现将儿童绘(个人项目)的参赛须知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少年宫群文部(南开区东马路94号)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加盖照片骑缝章。
2.报名表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填写;必须准确、工整的填写学生姓名、所在学校、班级及地址;联系电话要填写真实有效的电话;报名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3.选手交回报名表时交报名费、领参赛证。
4.报名费:小学甲组(1-3年级)、小学乙组(4-5年级)30元/人。(报名后不退费)
5.因展演比赛赛期跨越应届毕业生升学考试时间,比赛组别会发生变化,故应届毕业生不能参加个人项目比赛。
6.本次比赛不提倡集体报名,个别需要集体报名的需向展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负责将比赛的全部具体事宜认真、耐心地向学生解释清楚,批准后可组织报名工作。
四、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认真阅读参赛证背面参赛须知。
2.作品主题内容及要求:
以“彩绘新天津? 画笔描未来”或“奥运年 携手齐心创未来”为主题,充分发挥少年儿童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描绘滨海新风貌和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多种绘画形式和手段,创作出内容新、质量高、有特色的儿童绘画精品。
3.绘画工具材料:油画棒、水彩笔、彩铅笔、蜡笔、铅笔等。
4.参赛作品规格:四开画纸(54厘米×38厘米)或69厘米×69厘米。
5.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根据各组别的参赛人数,50人以上设置决赛)。
(1)初赛时间:4月1日—4日(详见参赛证)
(2)初赛交一幅作品(作品不退)并进行现场命题作画。(现场作画自备四开画纸和画具)初赛参赛时间及具体场次详见参赛证;
(3)看初赛评审结果的时间为4月13日,看榜地点:天津市少年宫群文部或登录少年宫网站:www.tjcp.com.cn;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4)经评选进入决赛选手交一幅作品,作品规格:69厘米×69厘米。(作品不退)
6.迟到30分钟按弃权论。
7.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8.凡参加本次展演比赛者,均视为同意遵守各条规定。
五、奖项设置:
1. 此次展演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35%。
2. 如本次展演参赛节目的水平未达到奖项标准,奖项可空缺。
注:对于比赛成绩有异议者,经所在学校同意后,由学校提出书面核查申请,组委会设专人予以办理并书面回复,申请查分者需交50元查询费,如发现计分错误即更正并退还查询费。
六、参赛未尽事宜请与天津市少年宫群文部联系。(联系地址:南开区东马路94号)

承办单位:天津市少年宫
联系电话:27353486
2008年2月22日